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现对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明心楼一、二层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精神病医院明心楼一、二层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广州芳村明心路36号) 四、招标内容、规模:装修工程。 五、预计发包价: 约13万元。 六、资金来源: 医院自筹资金 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的时间:2009年12月16 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时,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和图纸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八楼,招标文件(含图纸及清单)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具备原项目经理资质;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已在广州市建设委员会办妥企业备案手续(资格审查时以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广州市建筑行业企业及机构资质备案数据”内容为准,各投标单位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委员会网站下载打印并盖上单位公章);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2009 年12月 16 日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十、评标办法:本工程设立最高限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 十一、报名需递交资料: 1、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具法人签名或签章的对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被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原件)。 2、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公告时间:2009年12月11日—2009年12月16日; 公告地点:广州市精神病医院门口处公告栏及广州市脑科医 院网 站//www.gzbrain.cn。
招 标 人: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办公地址:广州芳村明心路36号 邮政编码:510370 传 真:81891086
联 系 人: 李工 联系电话:020-81891425-8678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联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八楼 邮政编码:528200 传 真:020-83643125
联 系 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3643131-303 / 13711630164
广州市精神病医院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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