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急诊科服务范围
急诊科是广东省乃至全国规模较大、历史最悠久的、能够提供24小时全天候急诊精神疾病医学服务的专业科室,除急诊应诊外,还设有急诊留观病房、抢救室和急诊重症监护室,主要服务于广东省及来自全国各地的精神疾病患者。
随着社会发展,医院的原地提升改造,广州市惠爱医院新门诊楼落地使用,未来的精神科急诊规模及服务范围将进一步扩大,条件设施进一步改善,必将为患者提供更好的就医环境以及更加优质的急诊医疗服务。
精神科急诊服务范围主要包括:
1、各类精神病急性发作;
2、狂躁或有暴力攻击行为及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
3、有自伤及自杀行为或企图的精神疾病患者;
4、酒精中毒及戒断相关急症;
5、其他精神科紧急情况,如拒食拒水、缄默不语、木僵及抗拒治疗等;
6、严重的急性精神药物不良反应;
7、急性精神药物中毒;

广州市惠爱医院秉承“精心关爱,再现生命色彩”的服务宗旨和优秀技术品牌,本着“以人为本”、为患者及家属提供专业优质医疗服务的宗旨,努力成为您值得信赖、可以依托的健康守护者。
二、 急诊科工作行为准则
1、方便患者为原则,全年全天候提供急诊服务。
2、绿色通道标志醒目,提供急诊优先服务。
3、医护人员职责明确、坚守岗位、胜任急救需要。
4、按照诊疗常规、临床路径、抢救流程进行工作。
5、实施抢救---留观---监护病房一体化管理体制。
6、遇有重大、特殊情况时协调相关科室并逐级上报。
三、急诊科设置及人员配备
急诊科隶属于门诊部管理,设置如下:
1、 急诊室1间;
2、 留观病床2张;
3、 抢救病床(或重症监护床)1张;
工作人员包括:
急诊科主任1名;
急诊科护士长1名;
急诊科医生10名,其中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人员6名;
急诊科护士14名。
此外,还外聘有安保、护工及卫生保洁人员。
四、急诊就医流程
1、首先到门诊一楼前台分诊,急诊挂号窗口挂急诊号,24小时应诊。
2、然后到一楼南端急诊室就诊。
经医生急诊处置后,根据病情可选择:
①带药回家继续门诊治疗;
②按照我院相关规定急诊留观或抢救;
③急诊住院;
④转诊至其他医院。
急诊过程中如患者抗拒就医,甚至有暴力攻击言行或其他伤人或伤己的行为或企图时,需要对患者进行必要保护和控制,在家属/送诊者签署“约束保护患者知情同意书”后,可请保安人员协助,必要时需由警察控制病人。
五、紧急/严重情况的紧急求援
对于有自伤、自杀以及伤人毁物、暴力攻击行为或企图的精神疾病患者需要紧急住院治疗,切勿延误治疗时机,否则后果可能是无法挽回的,在家中如果患者不能配合甚至抗拒就医,可以拨打120,叫急救车送诊,必要时需要同时拨打110,由警察协助送诊,尤其是有暴力攻击倾向者,送诊过程中注意自我安全防护,尽量安抚患者情绪,尽量少激惹患者。
六、特别提示
1、急诊开药相关规定:按照医管局及市医保的相关要求,急诊开药每种药限3天量或最小包装(包括自费患者)。
2、急诊开病假证明相关规定:患者必须亲自到场,不得由他人代开,急诊开病假证明最长限3天,事后不能补开。
3、急诊开具精神疾病诊断证明的规定:同门诊,须持患者本人及代办者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原件、建门诊正规病历,如疾病尚未确诊者,建议先由专家确诊后再开疾病诊断证明。急诊不承担精神疾病鉴定工作。
4、为保证急诊资源得到合理有效利用,避免急诊资源浪费,使真正需要急诊处置者得到及时救治,医护人员需根据病情的轻重缓急对危急重症者优先进行处置,请理解和配合工作人员安排。就诊等级:生命体征受到威胁者;急性药物中毒抢救者;120、110送诊极不合作者;一般急诊患者。
5、下述情况不属于急诊接诊范围,① 普通开药患者或代开药的家属;② 定期注射长效抗精神病药针剂者;③ 疾病稳定期或病情较轻不符合急诊标准者;④需要开具复工复学证明材料者;请勿占用急诊资源,同时,鉴于急诊工作的特点,为了您能得到更加细致、全面、深入的检查及更加准确合理的诊断治疗,请您选择看普通或专家门诊。
6、转诊指征:经急诊医生及上级/二线值班医生接诊后,判断为非精神科疾病、有危及患者生命安全需要紧急治疗的躯体疾病、由于严重脑部或躯体疾病及中毒所产生的意识障碍等精神行为症状、外伤、以及其他超出我院救治能力的情况,均需要转诊至有收治条件的医院首先治疗严重躯体疾病及外伤,相比精神症状,上述情况可能直接危及生命,需要优先处理。
很多种身体和脑部的疾病(如脑炎、急性脑血管病、痴呆、严重脏器疾病、急性感染、糖尿病等)都可以表现为精神行为失常,最多见的就是意识障碍/谵妄,患者表现脑子突然变的一阵清楚一阵糊涂,往往夜里更糊涂,甚至分不清时间、地点、人物,胡言乱语、躁动不安、幻视幻听、敌对猜疑、行为杂乱无章缺乏目的或言行与环境完全脱节,不能配合治疗,白天可能相对明白,但是往往不能回忆其曾经的所作所为,有明显遗忘。这种情况常被当作精神病送往精神病院,其实不同于精神病,是因为严重的躯体疾病导致脑功能急性紊乱,精神行为异常只是表面现象,此时最根本的治疗是要积极治疗引起谵妄的原发疾病而非抗精神病治疗,如不及时治疗身体疾病,患者可能会有危险甚至危及生命,鉴于精神病院治疗和抢救躯体疾病的条件和水平有限,此时患者更适合到综合医院治疗,其精神症状可由精神科医生提供会诊,协助治疗。不建议首先直接到精神病院,以免转诊周折而延误病情。
七、相关法律法规
针对《精神卫生法》对已实施危害他人或其他公共安全行为的精神患者,司法机关委托进行司法鉴定,司法机关定位重性精神障碍,且需住院治疗的,有司法机关送诊,精神科医生接诊,诊断为严重精神障碍且伤害他人的行为或危险,需办理强制住院,住院期间由送诊部门安排专人看管;法律明确规定,主诊医生对患者精神状况进行定期评估检查,并及时告知送诊部门,医生评估病情可以出院,通知送诊部门办理出院。
该办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不够行政拘留处罚的;处于无监护状态,或其监护人、近亲属无力看护、看护不力的;病情处于波动期或疾病期,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认为需要住院治疗,其监护人、近亲属不同意的精神疾病患者,由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送往指定医疗机构强制治疗,出院同上。
同时明确规定,精神疾病患者肇事肇祸一般事件的现场处置,由事发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在现场处置过程中,公安机关和卫生部门必要时可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控制患者,但不得对其人身进行故意伤害。发现患者因外伤或疾病急需治疗的,应就近送往医院先行救治,待病情稳定后,再转至指定医疗机构强制治疗。
对于没有参加相关保障制度的患者,由监护人或近亲属承担医疗费用。对于具有本市户籍,无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扶)养人的“三无”人员等家庭困难的患者,建议家属到民政精神病院就诊于治疗,由民政部门支付医疗费用。而无医疗保障且家庭困难的患者,由户籍所在地的区(县)财政负担医疗费用;非本市户籍需要强制治疗的患者,其家庭经济困难的,由强制收治的区(县)财政负担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