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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重要公告】关于我院现有试剂耗材供应商重新提交备案材料的通知

【重要公告】关于我院现有试剂耗材供应商重新提交备案材料的通知

 

各试剂耗材供应商:

20221115日起我院试剂耗材采购业务由设备科移交至药学部负责,请各供应商于20221130日前重新提交材料至药学部备案。

 

备案材料清单:

1、公司证件(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包括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厂家或代理商授权书

4、目前供应我院的产品清单和报价(并标注是否可以线上平台采购)

5、医疗器械注册证

6、同类产品的客户名单

 

请将以上材料提交至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芳村总院(广州市荔湾区明心路36号)实验中心102,逾期未提交将重新进行供应商遴选。

 

联系人:卢老师

电话:020-81268052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药学部

2022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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