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广州市惠爱医院/广州市脑科医院/广州市精神卫生中心/广州心理卫生中心)始建于1898年,是华南地区最大的三级甲等脑科医院,现已成为华南地区集医、教、研、防、康复于一体的神经、精神疾病疑难重症诊疗中心、科学研究中心和专科人才培养基地,被纳入“中华之最”系列。
现因工作需要,对外招聘内分泌医生、消化内科医生、急诊医生、超声影像医师、放射影像医师、信息科带头人、财务会计人员、护士等岗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5.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5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三)岗位和要求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招聘到合适人选为止。
(二)报名方式:应聘者通过丁香人才网(https://www.jobmd.cn/company/job/4861235.htm)投递简历。
(三)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对递交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70分及以上为合格,成绩合格方可进入下一环节。未有面试合格人选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我院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等情况的将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结果。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我院官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规定。拟招用人员放弃招用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人选。
(八)招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政策规定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招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1.符合上述不得报名情形者,报名无效,对隐瞒情况报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当真实有效,资格审核贯穿招录全程,如发现弄虚作假,即时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的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所有。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脑科医院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