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人,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6.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及要求: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 康复医师 | 1 | 硕士研究生 | 临床医学 | 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且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0日至2026年9月17日。
(二)报名方式:发电子版简历及相关材料到邮箱:gzjs002@126.com。来件主题命名为“应聘岗位名称+姓名”
(三)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应聘人员须对递交的报考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和考察。进入体检的应聘人员须按照我院规定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人选。
按照体检合格结论确定进入考察人选,具体考察材料要求另行通知。经审查,发现应聘人员有违法违纪、违反国家政策等情况的将视为考察不合格。
(六)公示结果。拟招用人员名单通过我院官网对外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七)递补规定。拟招用人员放弃招用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单位可按面试结果递补人选。
(八)招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政策规定与我院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拟招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未在规定时间内入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职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前务必仔细、完整阅读本公告。
(二)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及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如已签订劳动合同的,我院将据此解除劳动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四)应聘人员可联系招聘咨询电话:020-81268021;联系人:杨老师(接听时间:8: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